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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现将新增加分材料收取点公告如下: 一、新增茂县加分材料收取点 (一)加分地点 新增收取加分材料地点为茂县政府大楼一楼社会保障大厅(茂县人民医院对面)。 (二)加分时间 2016年11月10日至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保留马尔康加分材料收取点 (一)加分地点 阿坝州马尔康市马尔康镇南木达街3号,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3009室。 (二)加分时间 2016年11月7日至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加分由应聘人员将加分证明材料及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交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核。 凡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加分登记和提供加分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后果自负。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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