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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泰州医药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8日至1998年11月19日期间出生);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5.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2016年泰州医药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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