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我院因单位医疗业务发展需要,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11名。 一、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 聘 条 件 |
妇幼保健管理 |
1 |
年龄40周岁以下,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师及以上职称,已完成规范化培训;或预防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师及以上职称(2016年毕业生职称不作要求)。有相关专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
放射医师(或技师) |
1 |
年龄40周岁以下,放射医师要求医学影像或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师及以上职称,已完成规范化培训;技师要求影像技术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技师及以上职称(2016年毕业生职称不作要求)。有相关专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
护士 |
6 |
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护士执业资格。有儿科、母婴护理相关专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
助产士 |
3 |
二、考试: 单位组织报名人员进行考试。 三、考核、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成绩≥7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考核和体检对象。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用。 四、待遇: 参照编内同类在职人员(试用期一个月)。 五、报名: 请考生本人携带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医师或护士执业证、职称证书及相关岗位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简历等材料到金华市妇幼保健院(金华市青春路288号)人事科报名。联系电话:0579-89157981。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11月22日。 金华市妇幼保健院 2016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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