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宁波市统计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业家庭户转居民户登记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55888383(宁波市统计局);联系人:俞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186630(宁波市统计局直属机关纪委)。 2016年宁波市统计局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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