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提供虚假资料信息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所报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一致。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3.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和服务年限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市级医疗卫生单位服务年限为5年;镇、街道医疗单位服务年限为8年。服务年限内不能办理专业技术人员流动手续。 4.应聘前未取得相应岗位从业所需的执(职)业资格的,还应在聘用后连续二次执(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跨度内取得相应资格,否则终止已签订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 5.本公告未尽事宜,经人力社保局、卫生计生局商量决定。 2016年嘉兴平湖市卫生计生系统赴温州医科大学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专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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