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平武县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要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县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县纪委:0816—8822252 县人社局:0816-8825391 县卫生局: 0816-8823647 2016年绵阳市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