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黔东南州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县城环卫保洁临聘岗位人员公告 |
内容 | 为进一步加强县城环境卫生工作,切实解决城镇各类失业人员的就业困难问题,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县城环卫保洁人员4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保洁; 招聘人数:4人。 三、招聘对象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并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失业登记认定为就业困难对象的人员。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简称“4050”人员);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3、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5、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6、省人民政府同意确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7、夫妻双方无一人就业且无一子女就业的困难家庭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 8、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二)麻江县易地扶贫搬迁户(优先安置); (三)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优先安置); (四)复退伍军人(优先安置)。 四、招聘条件 1、思想端正、身体健康; 2、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报名登记、资格审查、面试、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2016年11月14日,报名时间为下午2:00—4:00。 2、报名方式:自愿申请,现场报名,填写《求职登记表》和申请。 3、报名地点:麻江县环境卫生管理站(住建局4楼)。 联系人:杨胜英,联系电话:0855-2621593 4、报名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本人基本情况证明材料: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明材料: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复2、3、4、5、6、7页)或(易地扶贫搬迁户提供移民搬迁相关证明资料、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扶贫明白卡复印件、退伍军人证明退伍证复印件、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近期同底版彩色二寸免冠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统一在县城街道公示栏公示3天,设立举报电话,对提出异议的及时调查核实,确保公平、公正,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进行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6年11月21日下午2:30。 2、面试地点:麻江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3、成绩公示:由用人单位按成绩确定录用人员后在县城公示栏公示3天(2016年11月22日至2016年11月24日)。 (四)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正式录用人员,办理上岗手续。 六、工资待遇、管理方式、合同期限 (一)工资待遇:参照现在岗公益性人员标准执行。 (二)管理方式: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由用人单位另行确定。 (三)劳动合同期限: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劳动合同实行一年签订一次,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的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三年。劳动合同期内,录用人员考核达不到岗位要求的或本人意愿退出岗位的,按政策规定和程序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就业援助。 本公告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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