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安顺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2016年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安顺市儿童医院安顺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安顺市妇幼保健院成立于1996年,现有职工近500人,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医院已于2016年6月搬迁到安顺市西秀区龙青路中段银城帝景旁,由于业务的发展和工作的需要,现需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临床、医技、行政人员共50名。 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安顺市儿童医院安顺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岗位需求表附后。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其他条件。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4)现役军人; (5)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6)其他人才项目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安顺市儿童医院安顺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6年11月15日至2016年11月24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5日至11月24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6:00)。 2.报名要求:符合招聘岗位和条件的应聘人员,带上本人身份证、资质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到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安顺市儿童医院安顺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行政办公楼三楼人事科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将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如提供证件、材料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 报名地址: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安顺市儿童医院安顺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西秀区凤东路与3号路交叉口东南角(龙青路中段、银城帝景后) 联系人及电话:15718530743(郭老师、陈老师) (三)面试 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所需的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体检 面试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程序。 (六)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合格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作待遇 1、试用期享受生活补助费。研究生、中级及以上职称者无试用期。 2、签订劳动合同后,最低工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执行。 3、参与医院福利分配。 4、参与医院绩效分配。 5、医院按规定负责交纳五险一金。 6、研究生或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享受与编内人员同工同酬待遇。 五、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安顺市儿童医院安顺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解释权在人事科。 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安顺市儿童医院安顺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16年11月15日 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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