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苏州吴江区桃源镇招聘合同制人员待遇问题 |
内容 | 2016年苏州吴江区桃源镇招聘合同制人员待遇问题 1.被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与聘用单位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符合留用条件的可续聘。 2.被录用人员的待遇:岗位年薪(含社会保险)3.3万元。 2016年苏州吴江区桃源镇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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