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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中共海沧区委文明办拟招聘编外人员,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综合文员2名。 二、招考资格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 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 厦门户籍。 4. 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5. 学历及专业、性别等要求如下: 岗位一:男性,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哲学、文学、历史学大类(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6年)》执行)。 岗位二:性别不限,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哲学、文学、历史学大类(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6年)》执行)。 三、招考办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2016年11月14日9:00-11月16日16:00)。 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考简章并确认自己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到区委文明办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面试时间:2016年11月20日上午9:00,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实行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进入体检流程。 (四)体检。 体检由招聘工作小组参考国家公务员招考的体检标准设定项目,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具体体检时间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五)聘用。对拟聘用人员,经体检、政审合格后,经招聘工作小组审议,并报经区有关部门审批后,在区政府网站公示后,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四、报名地点、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海沧区委文明办(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1424室) 联系电话:6899080,6806689。 中共海沧区委文明办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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