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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州市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运行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的计划程序安排,经综合素质评价、面试、体检等程序,拟聘用下列人员为温州市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运行中心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从2016年11月10日起到2016年11月16日止,共7天。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温州市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运行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4.公示联系电话:85502255;通信地址:温州市龙湾区高新园区新三路16号高新大厦503室;邮政编码:325000。 温州市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运行中心 2016年11月10日 附件:温州市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运行中心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易贤下载网:2016年温州市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运行中心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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