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眉山市彭山区考试招聘基层人员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复审材料 |
内容 |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11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眉山市彭山区政府三楼人社局培训考试中心(地址:眉山市彭山区凤鸣镇西街98号) 联系电话:028-37627056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2016年眉山市彭山区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2份(贴上照片)。 2.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岗位)以及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 3.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要提供相应的证明和材料。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4. 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退出现役证、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证件和材料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证件和材料须真实有效。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到场。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四、其他事项 面试入围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眉山市彭山区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37627056。 2016年眉山市彭山区考试招聘基层人员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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