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南充市高坪区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高坪区事业单位拟通过参加普通高等院校双选会,考核招聘8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基本条件及方式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政治素质好,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自愿到高坪区工作。 (2)身体健康,无报考岗位限制的相关疾病,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并能适应岗位工作和生活环境条件。 (3)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高坪区2016年普通高校双选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方式 采取参加学校“双选会”方式进行考核招聘,确定拟聘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所需资料 1、填写《高坪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 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校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两张。 2、应聘人员必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书,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 (二)报名方式 1、报名地点:川北医学院高坪校区 2、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8日上午8:30—12:00 三、评委组成 由区人社局、区监察局、区卫计局和用人单位临时指派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实施“双选会”现场考核。 四、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1、应聘人员在取得相关专业毕业证和学位证后,由区人社局组织安排体检。 2、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3、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复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不进行递补。 (二)体检标准 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 五、办理聘用手续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六、待遇与管理 1、本次属编制内招聘,被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即转为正式在编人员。 2、被聘人员一律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合同聘用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3、已确定的被聘人员因个人原因在2017年9月10日前不能办结招聘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4、根据川人社办发〔2011〕347号文件规定,直接考核招聘到县及以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人员,应自愿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工作6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高坪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1月16日 2016年南充市高坪区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附件: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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