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宜宾市屏山县总工会招聘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体检程序 |
内容 |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1日至11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本次公开招聘只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为屏山县总工会办公室(屏山县屏山镇10地块5幢2单元202)。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考核所需资料(详见后,2016年11月23日下午6:00后供无效)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含户口薄复印件),现场填写报名表,交近期免冠照片3张(1寸)。 4.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方可进入最后复审。参加面试的考生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于2016年11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屏山县总工会办公室(屏山县屏山镇10地块5幢2单元202)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5.分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须达到3:1,否则将调减该岗位招聘,未开考岗位的报名人员、在征得本人意愿情况下可调剂参加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招聘。 二、公开招聘程序 (一)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测试报考者对工会系统知识认识水平、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参加面试时,须同时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90%。 (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3: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生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三江人才网、宜宾人事考试网、屏山县党政网”予以公布,体检时间、地点电话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的第二日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政审、考核 政审、考核按满分100分,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其中考核方试书面表彰和考核优秀占30分;书面表彰按工作单位计5分/次(含单位年度考核)、县委政府(含处级单位)计10分/次、市委市政府(含地厅级)计15分/次、省委省政府(含省部级)以上计20分/次(同一事被表彰计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书面表彰和考核优秀总计分不超过30分并于2016年11月23日下午6:00前提供书面原件或经单位核实盖鲜章的复印件(逾期提供无效)。 政审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10%。 在体检、政审考察过程中,如因报考者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可进行递补,递补人员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 (四)公示 按“面试成绩×90%+考核成绩×10%”排序,拟聘用人选在“三江人才网、宜宾人事考试网、屏山县党政网”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可进行递补。 (五)聘用 根据公示结果,由县总工会研究作出聘用决定,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016年宜宾市屏山县总工会招聘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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