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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越城区东浦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区工作; 2.品行端正,作风踏实;遵守纪律,服从管理,有较强的执行力; 3.有志于社区工作,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有一定文字功底、电脑操作和组织协调能力; 4.越城区户籍,男女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6日—2016年11月22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东浦镇党政办(东浦镇锡麟路37号1号楼212室),联系电话:85383301; 3.报名资料:近期免冠照片1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保缴费记录或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 三、招聘程序 在报名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择优聘用。 四、其他事项 1、录用后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应聘录用人员年薪不低于5.8万元(含“五险一金”); 2、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2:1的,将不组织招考。 东浦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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