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凡是进入体检阶段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参加体检。考生在体检期间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严禁他人替检、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一、体检时间: 2016年11月22日(周二)8:00至9:30,逾期未到者一律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二、体检地点 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七二医院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多伦道185号门诊部2楼体检科 联系电话:84633245 联系人:张护士 三、体检注意事项 1. 体检前3天内保持正常饮食,请不要饮酒及浓茶、咖啡等刺激食物,宜清淡饮食;注意休息,避免疲劳及情绪激动;不要服用非必需药物(因各种药物在体内作用可能会影响到体检的准确性)。 2. 体检前一晚22:00后不宜进食,保证充足睡眠。 3. 体检当日需禁食禁水,待完成采血后再进食(为防止低血糖的发生,体检者可自备早餐在体检后食用)。 4. 体检当日宜穿着简单衣物方便检查(女性不要化妆、勿穿连衣裙、连裤袜、紧身衣,男性不要打领带,穿高领套头衫或紧身衣)。 5. 体检时请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及饰品。 6. 体检完毕后,请将体检表送回体检科。 四、体检费用 本次体检不要求考生承担费用,体检结果由招考单位统一领取。 和平区区民政局 2016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