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考试 考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参加考试。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岗位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面试方式:答辩。应聘人员对相关业务范围内工作经历、岗位认知和发展规划进行陈述,并接受评委提问。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016年浙江工程师学院(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招聘人员(培训办主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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