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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程序的通知》(眉市编办发〔2015〕5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我办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程序,现对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6年11月22日至26日)。     拟聘人员:张琴,女,大专学历,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毕业。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028-38165205     本公示由中共眉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38165205     中共眉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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