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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体检及相关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时间:2016年11月29日。 (三)体检地点:甘孜州人民医院。 (四)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 (五)体检必备材料 1.《准考证》原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 3.《体检通知单》原件。 以上“三证”必须同时具备,“三证”不全者不得参加体检。 (六)体检需知 1.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体检缺席人员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体检考生务必于体检当日08:00前到达甘孜州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3.为确保体检数据的准确、有效,体检前忌酒、不剧烈运动及熬夜,体检前一晚禁食油腻食物。 4.体检当日早晨不能进食和饮水,化验抽血和B超检查完毕后方可进餐。 二、领取《体检通知单》 凡进入体检人员,于2016年11月28日,携带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二张及本人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康定县西大街工商大厦二楼10号窗口领取《体检通知单》。 三、人员递补 因考生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甘孜州惠民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考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递补仅进行一次。 咨询电话:0836-2822221。 2016年甘孜州招聘驾驶员及综合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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