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江苏建康职业学院2016年第二次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案公告(一) | ||||||||||||||||||||||||||||||||||||||||||||||||||||||||||||||||||||||||||||||||||||||||||||||||||||||||||||||||||||||||||||||||||||||||||||||||||||||||||||||||||||||||||||||||||||||||||||||
内容 | 我院201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已于2016年9月12日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外公布,根据《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经过笔试,已确定参加招聘岗位面试人选,现将人员名单以及面试方案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16年11月28日下午13:30; 2.面试地点:江苏建康职业学院浦口校区(南京市浦口区黄山岭路69号教学楼505教室)。 请参加面试人员于11月28日13:00前到教学楼505教室集中。 二、面试人员
三、参加省卫生计生委统考人员面试需携带的材料(审核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1.身份证; 2.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社会人员无需提供); 3.2015或2016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成绩单(社会人员无需提供); 4. 空白就业协议书(社会人员无需提供); 5.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 6.本科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7.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8.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 9.已经公开发表的文字作品和论文; 资格审核时,若发现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四、面试程序 (一)教师岗位 1.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教学试讲) (1)自我介绍 时间2分钟 (2)教学试讲:试讲时间20-30分钟,要求板书,不得使用PPT
2.面试 (二)实验岗位 1.专业实践能力考核 2.面试 五、录用办法 本次面试和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满分各为100分,面试、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或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照《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要求计算总分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合格者列为拟录用人选。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 江苏建康职业学院 2016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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