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考仲裁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我院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名额 具体情况详见招考职位表(附件1) 二、招考条件 (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曾任审判员的; 2.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3.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工会工作、法律工作等满五年的; 4.律师执业满三年的。 (二)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三)法学专业。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 此次招考年龄、资格及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6年10月31日。 (五)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原则、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考试方式进行招聘。按成绩由高到低1:1录用,成绩合格人员信息录入人才备选库,日后有个别人员离职,我院将从人才备选库人员中择优补录,一年有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11月28日-11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至6:00)。 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27号龙岗区人力资源局716室。 咨询电话:28902673。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报名表》、《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或《计划生育证明》、一寸相片2张。 (二)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1.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各职位根据招考名额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某职位笔试合格人数少于招考名额的3倍,则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的考生均列为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笔试成绩及面试名单将在龙岗政府在线公告。 2.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分数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依考试总成绩分数高低顺序,按最终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在龙岗政府在线公告。 (三)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等额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深圳市积分入户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用工模式及待遇 (一)用工模式 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区属人才机构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事宜。 2.首份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合格者将正式聘用。 (二)工资待遇 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工资由正时工资+绩效工资构成,具体标准按《龙岗区劳动人事仲裁系统聘用制专职仲裁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正时工资根据薪级等级不同每月4000-7500元不等。 2.其他福利待遇按我院有关规定执行。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16年11月22日 附件: 1.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招考仲裁员职位表 2.仲裁员报名表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易贤下载网:2016年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考仲裁员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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