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2017年江苏省泰州市选聘党政青年人才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
 (二)学习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三)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四)硕士研究生为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优先选聘生物医药与高性能医疗器械、高技术船舶与海工装备、节能与新能源等三大产业相关专业人员,以及现代物流、新材料、电子信息、电子商务、文化创意、法律金融、软件及服务外包、城建规划等方面的人才;
 (六)优先选聘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人员;
 (七)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2017年江苏省泰州市选聘党政青年人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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