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福州市仓山区新闻中心编外人员招聘简章 | ||||||||||||||
内容 | 福州市仓山区委宣传部系仓山区政府直属机关单位。因单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 1 名编外人员,现委托福州市仓山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按照福州市仓山区编外人员管理规定,开展仓山区委宣传部编外人员招聘报名工作。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 1 名,其中: 新闻采编人员 岗位1名,条件要求如下:
新闻采编人员 岗位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新闻、传播、广播电视、中文、哲学等专业 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3、我区对口大学生志愿服务者优先选聘。 二、管理模式 编外人员日常工作和安全管理由仓山区委宣传部负责。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福州市仓山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人员薪酬 人员待遇按照仓山区编外聘用人员统一标准执行 1、人员薪资 2350元。 2、所聘用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四、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29日至12月2日, 4 个工作日(上午8:30一12:00,下午2:30—6: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78号,仓山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 六、报名材料:户口簿原件及户主和本人姓名页面复印件二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原件审核后退还);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两份(登陆学信网在线打印验证报告);本人1寸彩照两张。 应聘报名人员资料经仓山区就业管理中心初审后,交由用人单位审核确定面试或考核名单,并根据面试或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将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公示5天,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予以录用。 七、其他事项: 报名咨询电话:0591-83443162,联系人:郑女士(仓山区就业管理中心)。 岗位工作、面试和聘用查询电话:0591- 83473921,联系人:王先生 仓山区委宣传部 2016年11月28日 附件:区直机关招聘编外人员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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