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宜宾市长宁县事业单位2015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三批) | ||||||||||||||||||
| 内容 | 根据《长宁县事业单位201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第三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6年 12 月 1 日— 12 月 9 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通讯地址(邮编):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644300) 电 话:0831-4623001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长宁县事业单位201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第三批)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 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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