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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越城区塔山街道办事处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禁毒社工 1名。 二、招聘条件 1. 政治素质良好,工作责任心强,热心基层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执行力;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4.绍兴市越城区户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2月2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因工作需要,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人员和禁毒社工限男性报考。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日至12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越城区塔山街道办事处(延安路346号)三楼304室、一楼113室。 3.报名资料: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政审证明。 4.联系电话:0575-85133934。 四、录用方式 在报名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每个岗位,取笔试成绩前3名者进入面试。最终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取消开考。 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经体检、考察合格者,予以聘用。因故出现招聘岗位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能胜任岗位的,正式录用;不胜任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报酬待遇 工资报酬按照街道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 越城区塔山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越城区塔山街道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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