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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一)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包括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拟聘用人员须提交就业协议书原件。 (三)聘用上岗后,拟从事临床工作的临床、口腔等医学专业毕业生,将按照《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原则上招录人员首期聘用合同不低于5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不低于6年),聘用期内不允许调动和报考其他单位。 (四)招聘工作接受绍兴市人力社保局的指导监督。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五)咨询电话。委政治处:0575-85080558;绍兴市中医院人事科:0575-89109900;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办公室:0575-85397770。 绍兴市部分直属医疗单位赴浙江中医药大学现场招聘2017届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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