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上海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招聘启事 |
内容 | 上海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接收本市范围内经体检或救治后各项身体指标符合标准的弃儿(疑似),提供临时生活照料,并协助公安部门查找和确认身份。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 1、医生,2名 2、护士,2名 3、康复治疗师,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医生:负责完成本专业规定范围内的医疗、预防、救治、验收等工作,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参加医务值班、业务学习及病例讨论等相关业务 招聘对象与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医、儿科、临床、儿保专业,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社会人员需提供相关的资格证书,外省市人员,必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 护士:负责完成护理、照料等相关工作,参加医务值班、参加业务学习及病例讨论等,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 招聘对象与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中专及以上学历,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社会人员需有一定护理工作经验,须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及护士以上职称资格。 康复治疗师:负责儿童日常康复和治疗等工作,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参加业务学习及病例讨论等相关业务。 招聘对象与条件:年龄在35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社会人员需提供康复治疗师(士)及以上资格。外省市人员,必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普陀区府村路500号,上海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人事科收。 2、资格审查: 本单位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 3、面试: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1:3,择优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身体检查: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根据招聘职数,按1:1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到本院指定的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由上海市儿童临时看护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分批在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上海市民政局网(http://www.shmzj.gov.cn)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公示无异议,并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间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珏 孙冉冉 联系电话:62049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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