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朝阳市公安局招考辅警人员公告 | ||||||||||||||||
内容 | 朝阳市公安局拟面向社会招考辅警65名(女性8名、男性57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考计划及岗位
二、招考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报考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心理素质和较强的纪律观念,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朝阳市双塔区、龙城区和燕都新区常住户口; 5、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的中等专业以上学历;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20周岁(含)以上30周岁(含)以下(1986年12月29日——1996年12月29日期间出生); 7、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8、军队退役士兵(士官)或公安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0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受过刑事处分、劳动教养和少年管教的; 4、有纹身、烟疤的; 5、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待遇 工资每人每月1700元,保险按照有关规定缴纳。 四、实施步骤 (一)发布信息 朝阳市公安局于2016年12月20日开始在朝阳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lncyrc.com.cn/)、朝阳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www.cyga.gov.cn/)和朝阳市公安局政务微信平台上发布招考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29日至12月30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朝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朝阳市双塔区机场路,市国税局南50米)。 2、报名者请自行下载附件上的报名登记表,填好后打印并粘贴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报名时须携带:填好的报名登记表1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有退伍证的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名费50元。 (三)笔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80%)和《公安基础知识》(占20%); 2、参加笔试时,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2B铅笔、钢笔或碳素笔; 3、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信息。 4、领准考证:2017年1月5日下午1:30—4:30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笔试成绩评定后,按招考计划1:2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均参加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实行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 根据权重成绩,按招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权重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和考核(政审)人选。 3、面试时间和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政审) 体检和考核(政审)工作,参照《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辽人发[2007]82号)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由市公安局组织进行。 由于体检和考核(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权重成绩依次递补。权重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递补。 具体时间、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培训 对体检和考核(政审)合格者在朝阳市人事人才网公示3天,没有问题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市公安局组织培训。 (七)录用 培训合格者确定为辅警,与公安部门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0421-2610827 朝阳市公安局 2016年12月20日 附件:《朝阳市公安局招考辅警报名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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