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枣庄学院招聘初审结果/现场审核及考试安排通知 |
内容 | 依据《枣庄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工作于12月19日结束,现将初审结果、现场审核及考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审结果 经过初审,以下人员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现予公布(名单详见附件1和附件2)。 初审通过人员须于12月20日23:00前回复邮件(邮箱:6778@vip.163.com,邮件标题:“岗位名称+姓名+毕业学校+确认参加”),确认参加考试,以便学校安排组织现场复审和考试,逾时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教师34、教师35、教师36岗位,因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 二、现场审核 (一)时间:12月21日(周三)下午13:30-16:30。 (二)地点:枣庄学院综合楼九楼1917室。 三、现场审核须提供的材料 (一)教师岗位 1.《枣庄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原件,本人签名); 2.身份证(原件); 3.学历、学位证(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 4.研究方向佐证材料(原件,如硕士毕业论文); 5.《枣庄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本人签名); 6.一寸免冠彩照2张(背面写明姓名和复审编号); 7.上述2、3、4材料复印件各1份。 注:现场审核时按照上述顺序排列材料。 (二)教辅岗位 1.《枣庄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原件,本人签名); 2.身份证(原件); 3.学历、学位证(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 4.《枣庄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本人签名); 5.一寸免冠彩照2张(背面写明姓名和复审编号); 6.上述2、3材料复印件各1份。 注:现场审核时按照上述顺序排列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现场审核须本人参加。 (二)现场审核后发放准考证。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四)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考试安排 (一)时间:12月22日(周四)上午9:00-11:30 (二)地点:枣庄学院多媒体楼 (三)参加考试须携带的证件和考试用品 1.身份证。 2.准考证。 3.黑色签字笔(或钢笔)。 除上述证件和考试用品外,严禁携带手机等其他物品进入考场。 (四)教师岗位和教辅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教辅5岗位为教学管理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教育学和管理学知识)。 附:1.教师岗位初审通过人员名单.xls 2.教辅岗位初审通过人员名单.xls 3.乘车路线.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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