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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各界参保人员: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队伍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遵循自愿无偿和广泛代表性原则,我县拟向社会公开聘请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20名,现将聘用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社会公德心和责任感,热爱公益事业,有民主监督意识和奉献精神。     (二)具有较强的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及政策水平,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遵纪守法、公正廉洁、诚实守信,能够秉公办事。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30—65岁,在青川县辖区内工作或居住的参保人员。     二、选聘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可由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等形式向所在地乡镇人社中心进行申报,并填写“青川县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推荐表”。     (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和组织选聘。对已确定的社会保险监督员人选,填写《青川县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备案表》,并上报市人社局备案。     (三)对已确定的登记备案人选,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聘书,实行属地管理。     (四)社会保险监督员聘期为3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征得本人及所在单位同意可续聘,未续聘的自行解聘。     咨询联系人:范琳琳,联系电话:0839—7201566,18681626202。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27日     附:青川县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推荐表     易贤下载网:2016年广元市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聘用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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