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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院内外公开招聘团委团员事务岗职员,现将本次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招聘基本条件及要求 应聘者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操守,奉公守法,爱岗敬业; 2.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需要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了解和熟悉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 3.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和开拓创新精神,工作踏实、责任心强; 4.对本校文化认同度高,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与服务意识,良好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职责  二、招聘程序 (一)受理报名时间:截止至2017年2月20日 (二)资格审查:根据应聘者的学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结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确定面试人员,通知面试。 (三)面试方式: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四)组织考察:对入选者进行组织考察。 (五)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聘用:由学院人事组织部负责办理聘用手续。 三、相关待遇 (一)经正式聘用后,薪酬待遇按学院相关岗位薪资标准执行,学院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教职员提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二)学院提供校内公寓租住,公寓配有家具、电视、空调、洗衣机、电热水器等。 四、报名方式 报名者需填写《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公开招聘行政教辅人员自荐表》,并按照表格要求上传相关附件。 通信地址:广州市从化区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人力资源部(510970) 联系人:彭老师,020-61787287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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