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公告》(2016年6月27日)规定的程序,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在合格人员中,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下列1位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名单如下: 2016年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审计处、人事处反映。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审计处0574-87415031李老师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574-88122236 陈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事实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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