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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留学回国人员应聘17年环翠区属事业单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学位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2017年1月12日前取得,在面试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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