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淮北师范大学2017年人才招聘方案 | |||||||||||||||||||||||||||||||||||||||||||||||||||||||||||||||||||||||||||||||||||||||||||||||||||||||||||||||||||||||||||||||||||||||||||||||||||||||||||||||||||||||||||||||||||||||||||||||||||||||||||||||||||||||||||||||||||||||||||||||||||||||||||||||||||||||||||||||||||||||||||||||||||||||||
内容 | 一、一类人才和人才团队 具体条件、要求、待遇等面议。 二、学科带头人 (一)条件: 1、具有国内重点高校或科学院系统教授或研究员职称和博士学位;有二类人才或三类人才称号。 2、近3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科基金1项以上,在本学科国外顶尖杂志发表本学科研究论文2篇以上(理工科)或在本学科国内外顶尖杂志发表本学科研究论文2篇以上(人文社科)。 3、从事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能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具备博士生导师资格。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4、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博士点学科或学科方向建设的领导工作。 (二)要求: 1、办理人事调动,全职在校工作,服务期8年。 2、来校后完成80学时/年教学工作量。在服务期内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国家级科研奖励(含教育部人文社科奖)2项;在本学科国外顶尖杂志发表本学科研究论文5篇以上(理工科)或在本学科国内外顶尖杂志发表本学科论文5篇以上(人文社科)。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淮北师范大学。 (三)待遇: 1、工资及绩效:年薪制。有二类人才称号者年薪100万元人民币;有三类人才称号者年薪50万元人民币。 2、有二类人才称号者提供安家费、购房补贴(各半)共计100万元;有三类人才称号者提供安家费、购房补贴(各半)共计60万元。 3、提供科研启动费,其中:理工类100—200万元,人文社科类60—100万元。 4、配偶或子女工作安排:配偶或子女(各一人)具有硕士学历学位者,校内安排工作,占编使用;第一学历是全日制本科及以下的,校内安排工作,实行人事代理;夫妻或子女同进同出。 三、学术骨干 (一)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有省级人才称号或博士后经历者优先。 2、应聘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教授或研究员职称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副教授职称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学术水平和学术业绩突出,有海外留学和海外访学经历者优先。 3、近3年在本学科SCI二区以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3篇以上(理工科)或在学科约定的权威性刊物发表本学科学术研究论文3篇以上(人文社科)。 4、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或参与国家级项目(排名前3)1项。 (二)要求: 1、办理人事入编手续,全职在校工作,服务期8年。 2、进校后,完成120学时/年教学工作量;在聘期内发表SCI二区以上本学科学术研究论文5篇以上(理工科)或在学科约定的权威性刊物发表本学科学术研究论文5篇以上(人文社科)。另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规划项目1项。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淮北师范大学。 (三)待遇: 按照《淮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高层次人才招聘办法》执行。具体如下: 1、基本工资及校内绩效:按照按省人社厅规定的一级副教授标准及学校相关规定核发。 2、提供学术骨干安家费、购房补贴(各半)共计50万元(其中10万元考核合格后发)。夫妻双方均为博士应聘者,购房补贴仅就高享受1份,应聘学术骨干配偶已在我校享有住房或住房补贴的,无购房补贴或就高补齐。 3、提供科研启动费,其中:理工类30万元,人文社科类20万元。 4、配偶工作安排:配偶具有硕士学历学位且有就业报到证者,占编使用;具有硕士学历学位但无就业报到证者和第一学历是全日制本科的,校内安排工作,实行人事代理;第一学历是专科及以下的,实行劳务派遣;夫妻同进同出。 (四)拟引进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岗位。
四、专任教师 (一)基本要求 1、毕业学校、学历与学位要求:博士毕业生选聘,应为毕业于 “211”以上高校或中国科学院(社科院)系统;第一学历应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 应聘硕士应毕业于中国科学院(社科院)系统、“211”以上高校;第一学历原则上须为“211”以上全日制本科,其中外语、艺术、体育、财经类第一学历可为相关专业领域内知名高校或国内重点综合类大学。本科硕士专业一致,学位限学术型。 在国外取得学位者必须通过教育部认证,其留学院校应为发达国家或地区的著名高校,且国外硕士学制须一年半以上(含一年半), 博士学制须三年以上(含三年,但不含硕士阶段),第一学历原则上须为“211”以上全日制本科,其中外语、艺术、体育、财经类第一学历可为相关专业领域内知名高校或国内重点综合类大学,本科硕士专业一致。 2、年龄要求:应聘博士年龄一般在 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应聘硕士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计划 2017年淮北师范大学引进专任教师计划表
注:共80人,其中博士41人,硕士39人。 (其他特殊需要界定为紧缺学科的,可由学校研究确定) 五、其他系列 (一)岗位:专业技术人员、专职辅导员、实验员 (二)基本要求:(1)专业、学历与学位要求:专业不限;必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若博士应聘可单独考核。第一学历须是全日制本科,学术型硕士应毕业于有博士授权单位或本校优秀生(限专职辅导员岗位);专业学位必须是全日制且为“211”以上高校。 (2)年龄要求:应聘硕士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专职辅导员必须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学生干部或拥有心理咨询师证书或职业生涯规划师证书者优先。 (二)拟聘人数: 专业技术人员4名(计算机应用技术或网络工程3人、图书馆学或图书情报学1人); 专职辅导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男6,女4);面向本校学术型优秀硕士毕业生公开招聘2名。 实验员4名(计算机、生物、化学、材料物理与化学) 六、用工方式 专任教师在主管部门核准的编制数、岗位设置内正式入编;专职辅导员男女两组分别考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男生前4名,女生前2名占编使用,其余实行人事代理;专业技术人员、实验员实行人事代理; 七、工资及待遇 (一)博士 1、工资:按省人社厅规定的新进人员标准及学校相关规定核发工资。 2、安家费及购房补贴 (1)学校根据学科专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人才市场供求状况,确定2017年紧缺学科(详见招聘计划备注栏),提供博士安家费、购房补贴(各半)共计40万元。夫妻双方均为博士应聘者,购房补贴就高享受1份,应聘博士配偶已在我校享有住房或住房补贴的,无购房补贴; (2)其他学科的博士毕业生提供安家费、购房补贴(各半)共计20万元。夫妻双方均为博士应聘者,购房补贴就高享受1份;应聘博士配偶已在我校享有住房或住房补贴的,无购房补贴; (3)服务期8年(含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内一次性提供租房补贴8000元(夫妻双方均为博士应聘者享受租房补贴1份);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发放安家费和购房补贴。 3、科研启动费 对接收的博士毕业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提供科研资助经费10—30万元(人文社科10万元,理科20万元,工科30万元)。 4、其它规定 (1)所有应聘者须正式取得相应学位之后才兑现相关待遇。 (2)紧缺学科的博士配偶安排工作(具有硕士学历学位且有就业报到证者,占编使用;具有硕士学历学位但无就业报到证者和第一学历是全日制本科的,实行人事代理;第一学历专科及以下者实行劳务派遣)。其他学科的博士配偶具有硕士学历学位者实行人事代理,其余不安排工作;夫妻同进同出。 (二)紧缺专业的硕士:按省人社厅规定的新进人员标准核发工资;占编使用,服务期6年(含试用期12个月)。 其他系列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核发工资。服务期6年(含试用期12个月)。 所有新进人员的工资和绩效按职称评审程序所确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标准执行。 八、招聘程序 (一)按照省人社厅和教育厅有关人才招聘文件要求执行。 (二)网上提交应聘材料。应聘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及专任教师者可将应聘材料发至各学院联系人和学校人才招聘专用邮箱(hbsdrsc@chnu.edu.cn);主题为:姓名+学校+学历(专业)+应聘专业岗位,附件为电子版简历(doc或pdf格式)、前期学历证书扫描件,表现个人水平与素质的有关材料、应聘辅导员岗位的还应提供党籍证明材料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简历材料后,须经学校应聘岗位所在单位和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核。由于我校所招聘岗位具有极强的专业技术性和学科差异,对应聘人才的考核选拔,专任教师在学校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由不同学科、岗位的考核小组灵活选择笔试、面试、试讲等形式,同时进行心理测试。 专业技术人员由人事处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组织考核;专职辅导员招聘由人事处牵头、学工处参与组织考核;专职实验员由人事处牵头、各学院和相关部门参与组织考核。专职辅导员笔试后分别按招聘计划数3倍比例确定面试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由不少于7人组成考核小组面试。 被预约来校参加考核人员,请务必携带以下材料:应聘岗位要求的学位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能证明应届毕业生身份的有关材料)、前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学习成绩单等材料(以上材料均为原件);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的还应提供党籍证明材料。 (五)公示。经过考核选拔的毕业生,在校园网页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审核。 (六)签订就业协议及体检。拟录用人员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由人事处通知签订试用期协议书;同时学校将组织进行体检,如不合格,学校将解除就业协议。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七)各学院直接接收的应聘者材料必须经人事处审核确定后方可按程序进行招聘。 (八)解释权在学校人事处。 人事处联系人:李老师 周老师 ; 联系电话: 0561-3803218 ; 地 址:安徽省淮北市东山路100号淮北师范大学人事处 ,邮编235000 电子邮件:hbsdrsc@chnu.edu.cn 单位主页: http://www.chnu.edu.cn 淮北师范大学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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