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宜宾市兴文县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次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公告 |
内容 | 兴文县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中,部分岗位因考生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审查而出现空缺,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兴文县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1月11日至1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递补资格审查地点 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文县古宋镇中山街164号) 三、递补资格审查对象 详见附件《兴文县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四、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报考信息表》2份(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报考定向少数民族招聘岗位的另需提供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市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书面证明原件)。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资格审查合格者:需面试(说课)岗位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后,领取《面试通知单》;不面试岗位,领取《体检通知单》。 特别提醒:根据《公告》规定,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五、面试(说课)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体检事宜详见《体检通知单》。 六、本公告由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相关咨询电话(区号0831-): 兴文县人社局:8825713 兴文县教体局:8826587 兴文县卫计局: 8831132 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11日 附件:兴文县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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