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警务辅助人员请于2017年2月6日下午14时携带好相关材料到苏州市公安局(人民路3998号)主楼17楼1726办公室报到(迟到15分钟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请拟录用人员报到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苏州户口首次就业员工,请携带以下材料:
 (1)劳动手册[办理流程:持户口薄、毕业证书原件、照片、身份证至户口所在街道领取]
 (2)一寸照片2张[反面写上名字]
 2、苏州户口再次就业员工,请携带以下材料:
 (1)养老手册、社保缴纳记录[网上打印]
 (2)劳动手册,一寸照片2张[反面写上名字]
 (3)原单位离职证明
 (4)缴纳过公积金的,提供个人公积金号码,并确认原单位已经封存。
 注:为了不影响各位警务辅助人员正常录用及相关社保的缴纳,请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警务辅助人员抓紧时间办理相关手续,报到时带全相关材料。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65730273。
 苏州市公安局
 201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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