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云南省民族宗教委选聘2017年度法律顾问公告 |
内容 | 省民族宗教委关于公开选聘 2017年度法律顾问的公告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要求,结合省民族宗教委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017年度法律顾问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考虑到本部门的实际需求和法律服务行业的特殊性,本次选聘法律顾问,遵循程序公开、需求定向、双方选择、适度竞争、择优选聘的原则。 二、选聘对象 本次拟选聘对象主要面向昆明市五城区内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 三、选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品行良好; (二)五年内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没有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三)具有五年以上的律师执业经验; (四)在工程建设、国有资产管理与公司治理、投融资、知识产权或行政法等领域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或一定的理论研究水平; (五)熟悉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 四、选聘的工作程序 (一)发布选聘公告 在省民族宗教委门户网站——云南民族宗教网(http://www.ynethnic.gov.cn)上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参加选聘 由参加选聘的律师向省民族宗教委递交本人简历及申请表(见附件)各2份,申请表上应有所在律师事务所的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间:2017年1月3日-1月13日。 报名地点:昆明市环城西路170号民族大厦8楼8009室——省民族宗教委政策法规处。(报名材料需纸质原件,不接受电子稿,可邮寄) (三)资格审查 由省民族宗教委对递交申请的候选人资料进行核查,择优选择出3-4名候选人,按照“三重一大”的决策程序报请委党组研究讨论,确定初步人选。 (四)对外公示 拟选聘法律顾问人选初步确定后,由省民族宗教委在门户网站——云南民族宗教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日。 (五)签订法律顾问合同 经公示期满无人提出异议的法律顾问人选,由省民族宗教委与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并在合同中指定具体的顾问人选。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将由驻委纪检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接收社会监督。 (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对违反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的,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省民族宗教委政策法规处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71-65330370 监督电话:0871-65375708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7年1月3日 附件:法律顾问申请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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