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辅助人员通告 |
内容 | 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公开招聘辅助人员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效率,拟面向社会招聘辅助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一)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工作岗。 (二)中心城区市容市貌管理岗。 三、招聘人数 (一)招聘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工作人员6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城市管理辅助人员94名,女性不超过30%;其中,永昌执法大队50名,兰城执法大队44名。 四、招聘条件 (一)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 1.热爱城管事业,政治思想素质高,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 3.普通话标准,表达能力强,处置情况灵活;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计算机专业人员优先; 5.男、女年龄在18周岁至35岁周岁(1998年1月1日以前至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和生理缺陷,无传染性疾病,身高男1.60米以上、女1.50米以上;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⑴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精神病史的; ⑵有吸毒及其他违法犯罪记录; ⑶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⑷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二)中心城区市容市貌管理 1.热爱城管事业,政治思想素质高,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品行; 3.退伍军人优先; 4.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有摩托车驾驶证优先; 5.男、女年龄在18周岁至35岁周岁(1998年1月1日以前至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和生理缺陷,无传染性疾病,身高男1.60米以上、女1.50米以上;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⑴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精神病史的; ⑵有吸毒及其他违法犯罪记录; ⑶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⑷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五、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1月15日至2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兰城路584号,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楼417办公室) 联系人:杨宗媛;联系电话:2122292 4.现场报名需提交的资料: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或学历证明、1寸照片2张。 六、面试 面试时间拟定于1月21日,面试实行与应聘者逐一面对面谈话,以了解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工作期望、语言表达能力等。 七、实习及培训 从1月22日至26日五天,安排初步面试合格人员上岗实习及业务培训。待培训结束后,根据面试、实习和培训的综合表现,确定最终的聘用人员名单。 八、薪酬待遇 每月工资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500元/月考核﹢绩效考核奖励;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能胜任工作岗位,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特此通告 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年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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