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赣州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赣州市政法干部学校)面向全市公开考选工作人员公告》规定, 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拟录用曾小龙同志,现予公示。
姓名 |
性别 |
折算后总成绩 |
体检情况 |
考察情况 |
曾小龙 |
男 |
71.71 |
合格 |
合格 |
公示时间:2017年1月12日—2017年1月22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人选有异议,可向市纪委驻赣州市司法局纪检组反映(联系电话:0797—8391443),或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797—8392189)。 特此公告 赣州市司法局 2017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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