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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聘用公安辅助性岗位用工人员。现发布招录简章如下: 一、招录人员构成: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辅助性岗位用工人员10名。 二、招录条件: 1、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献身公安事业; 2、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双眼裸视力4.8以上,男性,要求身高在1.72米以上,体态端正,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4、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6、其他方面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规定执行。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该招聘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2月20日。 (二)报名地点:扬州市公安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巡特警大队(扬州市扬子江北路226号)。 四、注意事项: 1、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人经面试和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录取。 3、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考核合格,试用期计入聘用期,试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工资待遇: 1、月工资为2000-2500元,外加考核奖,每周休息2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等。 六、本招聘简章由扬州市公安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7053159 扬州市公安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招录公安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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