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根据《2016年下半年海门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就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2016年下半年海门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的人员。
 二、体检集合时间及地点:
 集合时间:2017年2月7日(周二)上午7:45;
 集合地点:中共海门市委老干部局门口(海门市保险路1号)。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四、体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体检注意事项》。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二寸免冠照片6张、体检费用自理。对体重、视力、血压有疑义的应当场提出复测,事后不再安排。
 特别提醒: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咨询电话:0513-82269292。
 附件:
 体检注意事项
 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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