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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6年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6年第29号)、《2016年丽水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赴上海现场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016年第40号)的有关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决定拟聘用潘晶杰为丽水市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处工作人员,陈天宇、蓝立为丽水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工作人员,吕大鹏、潘祁、毛雅芳为丽水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工作人员,练方杰、麻安翊为丽水市园林管理局工作人员,樊缓丽为丽水市白蚁防治站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17年2月3日至2月10日止,共7工作日。 四、公示受理电话: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处:0578-2091237;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8-2016258、2106226。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2月3日 潘晶杰等同志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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