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大理州洱源县城污水处理站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
内容 | 洱源县城污水处理站 2017年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洱源县城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工作,增强工作力量,确保全县污水的正常排放、收集和处理,有效保护洱海流域生态环境,保证洱源全国生态文明县正常发展。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双向选择”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考评,择优聘请。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为:文秘1名(不限专业),会计1名(限会计审计相关专业,有会计资格从业证者优先),污水处理站干事2名(不限专业)。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洱源县户籍或生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2月1日后出生)的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德才兼备,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热衷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公安机关行政、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3、岗位条件。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17年2月7日至2月9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 洱源县城污水处理站二楼办公室。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到报名点报名。在职人员还须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填写《洱源县污水处理站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 2、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3、根据招聘条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洱源县城污水处理站以电话形式通知报考人参加考试的地点和具体时间。 (三)综合考评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招聘。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均可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进入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50%计入综合成绩。所有测试结束后,由洱源县城污水处理站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名额,结合综合成绩和考核情况,从高分至低分择优聘用。 五、体检与公示 (一)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 (二)公示:对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洱源县城污水处理站为期3天的公示。 六、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1600元/月,试用期满根据工作情况由洱源县城污水处理站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与其签订用工合同,一年一聘,实发工资1800元/月(为其购买五险)。 七、其他事项 (一)选拔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报名、考评和考察过程中,凡有作假、虚报或作弊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提供与本人联系的方式。按照报考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其联系不上而影响考评、体检通知等,或报考人接到考评、体检通知后不能按时到场参加考核、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考人报名时,由本人提交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请自行备份。 (四)其它未尽事宜,请与洱源县城污水处理站办公室联系。 (五)对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异议,由洱源县城污水处理站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72—5127808 15912268660 特此公告 洱源县城污水处理站 2017年2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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