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关于2016年第二次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医务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经专业知识和临床实践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体检、考核等程序, 邓茂文同志符合《公告》规定的各项条件,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从2017年2月7日至2月14日(不含双休日、节假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来访、来信、来电如实反映拟聘人员的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经党组织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原则上应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我们将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监督举报电话:0831-2327620 通讯地址(邮编):宜宾市翠屏区青皮树街31号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44000) 特此公示。 附件:宜宾市翠屏区2016年第二次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医务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批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7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学位 |
毕业院校 |
专业 |
拟聘用单位 |
拟聘用岗位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总成绩 |
1 |
邓茂文 |
女 |
本科 |
硕士 |
泸州医学院 |
临床医学 |
翠屏区妇幼保健院 |
儿科 |
76.5 |
81 |
78.7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