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为充分发挥群众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聘20名特邀监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
 (二)关心支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热心监督、敢于监督;
 (三)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人员在县效能办(联系电话:0839-4313973)领取申请表并填写相关资料。
 (二)县效能办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后,提请监察局长办公会审定;
 (三)监察局长办公会确定聘任特邀监察员人选,由县监察局行文通知,并颁发聘书和有关证件;
 (四)面向社会公布特邀监察员名单。
 三、报名时间
 2017年2月10日-2017年2月28日。
 四、聘用期限
 特邀监察员的聘用期限为每届二年,任期满后自然解除聘任关系。
 2017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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