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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部消防局有关文件精神,强化开发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合同制消防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从事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的合同制消防员。 (一)身体健康,热爱消防职业,遵纪守法,有奉献精神; (二)18-28周岁的男性青年,初次聘用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 (三)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高160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kg)=身高(cm)-100),身体健康,符合消防员体检标准和体能测试要求; (五)同等条件下,有电脑、篮球及体育特长的,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二、招聘数量:此次招聘合同制消防员10名。 三、相关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月,试用期三个月(表现较好者可提前录用),试用期满后经考查统一与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正式签订《劳工用工合同》。 (二)统一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同现役人员执行一样的作息时间,试用期期间每月安排休息2天,聘用后每月安排休息4天,同时每年安排10天休假。如遇备战需求,待备战结束后适合安排补休。 (四)伙食标准与现役的义务兵享受同等待遇,并按照季节、气候特点按时免费发放制服、工作服及个人被装,按照市消防支队统一标准供给。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地点:武警丽水消防支队经济开发区大队(丽水市经济开发区云景路88号,飞雁羽绒对面)。 (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时请提供身份证件、学历证明、当地公安局或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一寸免冠照片两张;统一提供近期区级医院的《体检报告单》,退伍士兵需携带《退伍证》。 (四)外地人员可先通过电话申请,收到通知后,随带以上报名材料进行面试。 (五)报名时可先填交报名报。 (六)联系人:杨曌彪 联系电话:13884389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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