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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精神,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和食堂工作人员配备的工作,因原校址搬迁,所有学生全部在校就餐需新增食堂工作人员。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我校增补食堂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和名额安排 本次共招聘我校食堂工作人员4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 (一)县籍户口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移民搬迁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三)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四)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五)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军烈属按规定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六)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招聘的食堂工作人员要求无疾病、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行为,能进行正常的食堂工作,体检合格。 年龄要求:城镇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男18至55周岁,女18至45周岁。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现有食堂工人待遇执行。 五、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7年2月23日至25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二)报名地点:麻江县第一小学,报名电话:2622251。 六、报名所提供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2份(须带原件验证),移民搬迁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及符合招聘对象的相关材料。 七、审查 审查考核时间2017年2月26日。由县教科局组织资格审查工作。 八、体检 实行1:1等额体检。经考核合格后拟确定为聘任人员的,到指定的县疾控中心进行常规体检,办理健康证(体检费用自理)。 九、组织实施单位 麻江县第一小学。 十、监督单位 麻江县教育和科技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十一、签订合同 所聘用的人员必须与具体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试4份,本人持一份,本单位、县教科局和县人社局各持一份),原则上一年签订一次。 麻江县第一小学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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