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梧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有关要求,市人社部门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2名,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安排 (一) 市中级法院1人; (二)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1人; (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6人; (四)市人民检察院1人; (五)市就业办3人。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生源地或户口所在地为梧州市区(含城区所在乡镇),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申请公益性岗位就业: (一)持有《残疾证》的人员; (二)原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且未享受过社保补贴的“4050”人员及其他大龄失业人员; (三)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就业困难人员; (四)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人员; (五)其他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三、报名及聘用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7年2月20日— 2017年2月28日。 (二)报名办法: 1.报名地点: 市就业服务中心(地址:市新兴三路63号,电话:6029003,联系人:黄福兴);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梧州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在梧州市人才网下载填写或报名地点索取);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毕业证》(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高校毕业生报到证》复印件); (3)就业困难证明材料: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有《保安证》的提供该证;低保户家庭人员提供《低保证》;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因失地失海或重大自然灾害而失业的人员,提供村委或社区证明;“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零就业”家庭认定表》; (4)一寸照片一张。 (三)审核及测试 由市人社局进行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用人单位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相应的测试。 (四)考核及体检 由各用人单位根据测试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道德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等。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 (五)聘用及培训 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对入选人员分配工作岗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因考核、体检不过关、自动放弃、不服从分配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测试排名次序依次递补。 正式上岗前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时间由用人单位确定。 四、有关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负责。凡在公益性岗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补贴资金从市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补贴个人或用人单位。相关补贴规定如下: (一)岗位补贴。目前按标准1400元/月·人直接补贴给个人(具体工资、福利等由用人单位确定)。 (二)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用;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用人单位还需负担生育保险费用。 (三)享受补贴年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20日 附件:梧州市公益性岗位招聘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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