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四川旅游学院2017年2月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四川旅游学院拟面向全社会招聘行政工作人员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名称 1.岗位A 2.岗位B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A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2017年7月前取得相关证书); 2.中共正式党员; 3.学生干部;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后出生); 5.文科类专业; 6.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 7.熟悉办公软件应用; 8.有突出的沟通能力。 (二)岗位B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2017年7月前取得相关证书); 2.年龄32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后出生); 3.工程管理类专业(工民建专业或其他相近专业); 4.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善于沟通; 5.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能严守工作纪律和秘密; 6.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登录“四川旅游学院招聘报名系统”(http://rs.sctu.edu.cn:8023/login.jsp)填写应聘信息在线报名,我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3月3日。 四、考核方式 通过我校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视为参加招聘岗位的有效报名人数。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考试分两轮进行,第一轮为笔试,此轮成绩作为是否进入第二轮考试的主要依据,第二轮考试为综合性面试。 (一)笔试 考生按准考证要求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1)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0: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如岗位报考人数不足10人时,不举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将于笔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组织人事处网站及四川旅游学院人才招聘系统中公布; 2.面试资格审查 已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务必在指定时间内进行面试资格审查,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 所有招聘岗位面试方式均为综合性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综合性面试和专业答辩,题目在现场抽签确定。 五、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综合性面试成绩*70%; 六、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学校将于5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旅游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1.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2.如某招聘岗位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均低于60分,则该岗位取消招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详见公告。 (四)复检及递补 详见公告。 八、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后,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应尽快备齐材料到组织人事处审核确认。具体材料和程序另行通知。 十、政策及相关问题咨询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8-84825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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