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成都市崇州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按崇机编[2017]2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从全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选调5人到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市应急办应急值守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名额 从全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教育系统除外)中选调在编在岗工作人员5名。 二、选调人员的资格及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在年度考核中评定为称职和合格以上等次; (五)限男性,年龄在40岁以下(计算至报名终止日); (六)新聘用的事业人员在乡镇服务须满5年以上; (七)具备下列条件者优先: 1.退伍复员军人、转业士官; 2.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3.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管理能力。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两寸彩照(两张)、个人优势和工作特长介绍等相关材料,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签字)并盖章后报名。报名人员对填写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者,将取消选调资格。 (二)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9日至2017年3月15日09:00--17:00点(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在崇州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大楼一楼右边)。 (二)资格审核、考察 根据《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由市人社局、市应急办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由市人社局、市应急办、纪检部门组成考察组,对符合选调资格条件人员进行考察。 (三)确定人选 根据资格条件,结合考察情况,由市人社局、市应急办共同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一旦选定人员,各单位应积极配合,办理调动及相关手续。 拟选调人员需要到市应急办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 (四)办理手续 对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拟选调人员由市委编办出具用编手续,市人社局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市人社局、市应急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2209002,18981860066 联系人:谢剑 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崇州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2017年3月3日 附件:报名资格审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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